大咖国际****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县大咖国际冷冻水果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空港经济区**路以北、华强路以东、广纳路以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58分39.343秒,北纬22度36分54.1505秒。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22.88平方米,**主体工程(水果接受分拣车间、水果加工车间、芋圆加工车间、联合生产车间、液体车间等)、辅助工程(注塑、吹塑单元、常温库、冷库、锅炉房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设置1条冷冻果块加工生产线和 4 条冷冻果浆生产线的设计产能为 8.76 万吨/年;1 条芋圆生产线的设计产能为 2.19 万吨/年;1 条糖浆生产线的设计产能 9.49 万吨/年;1 条乳品饮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 3.2723 万吨/年。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环保投资245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3.5%。
原项目于2022年2月16日获得《****关于大咖国际****公司**县大咖国际冷冻水果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2〕5号)。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一是原项目拟建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m3/d ****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气浮+UASB+A/O技术,****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500m3/d,处理工艺为气浮+IC厌氧塔+ A/O技术。二是原项目设置3台燃气锅炉为生产供热,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变更为由外单位提供生产供热,设置2台4t/h燃气锅炉备用(外单位检修情况下才使用本项目的锅炉),锅炉废气通过1根13.5米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三是原项目设置的1条冷冻果块加工生产线和4条冷冻果浆生产线的设计产能由原9.96万吨/年变更为8.76万吨/年,设置的1条芋圆加工生产线设计产能由原2万吨/年变更为2.19 万吨/年,设置的1条糖浆生产线设计产能由原15万吨/年变更为9.49万吨/年,设置的1条奶茶粉固体饮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1万吨/年不再生产变更为1条乳品饮料生产线,其设计产能为3.2723万吨/年。四是项目新增注塑、吹塑单元,新增注塑/吹塑单元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是厂区东面约150****学校桂民投产业园校区。本项目位于中国-东盟**空港**经济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中国-东盟**空港**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市“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目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注塑/吹塑废气。本项目注塑、吹塑工艺设置1台注塑机以及3台吹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4台机器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收集处理后由4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注塑/吹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锅炉废气。项目生产供热主要由外单位提供,设置2台4t/h备用燃气锅炉主要是在外单位无法正常供热的情况下使用。2台备用燃气锅炉主要燃料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锅炉废气由13.5米高排气筒(DA005)直接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
3.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会产生臭气。项目通过对调节池、气浮池、酸化池、IC厌氧塔、A/O池等加盖密封,负压收集后经酸喷淋塔+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4.食堂油烟废气。项目配套设施食堂,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静****设备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DA007)排放。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注塑工序、吹塑工序、塑料瓶边角料破碎工序、污水处理站臭气等各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注塑工序、吹塑工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车间和设备清洗废水、锅炉软化器再生废水、锅炉废水、RO设备浓水等。生产****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气浮+IC厌氧塔+A/O池技术,设计处理规模为 2500m3 /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 RO 膜、废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分类收集堆放于厂区内的固废暂存区,应做明显标志,定期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属于危险废物的化验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周边绿化建设的措施。机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异常运行产生异常噪声。项目北、南、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报告表》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七)环境信息公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申报工作。试运行期内,按规定自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请**县生态****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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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