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城港路58号配电间年检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港路58号配电间年检项目
二、项目预算:3.88376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响应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响应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且提供响应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4年1月到2024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格式参见第六章)
5.响应供应商须****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响应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
(2)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响应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响应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响应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响应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2.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4月28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含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发送****@qq.com并联系0513-****2662确认并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套。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1.提交地点:****政府桃坞路44号西北楼207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政府桃坞路44号西北楼207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14时30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悦怡,联系电话:0513-****876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817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胡骏清
联系电话:0513-****2662、182****0658
邮箱:****@qq.com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