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垦利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荣乌高速垦利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
2024-04-24
标题名称 | 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4-04-24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4-04-30 |
一、项目概况 | |
本项目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荣乌高速**北立交至疏港路枢纽段2024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路面病害维修、连接线桥梁病害维修、**黄河大桥主桥及引桥病害维修、引桥橡胶支座更换、四新成果应用试验段。该项目服务地点为**区、**县。 | |
5、预算金额:****7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c.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供应商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信用交通(**)信用评价为B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养护工程或**、改扩建公路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含路面、桥梁工程)或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含路面、桥梁工程)。 4、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 ②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公路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④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联合体投标要求: ①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6、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4-30 17:3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市**区**路219号-****中心1号楼515室)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7 15:00 | |
3、递交地点:****中心1号楼513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05-07 15:00:00 | |
2、开标地点:****中心1号楼513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区中兴路308号 | |
联系人:冯主任 | |
联系电话:0546-****015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 |
地址:****中心1号楼515室 | |
联系人:印女士 | |
联系电话:153****9085 | |
九、其他说明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7时30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同时到****(**市**区**路219号-****中心1号楼515室)进行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交通(**)信用评价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③拟投标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还应提供其他能体现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④拟投标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提供能体现项目总工信息的合同。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总工信息的还应提供其他能体现项目总工的证明材料)⑤拟投标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合同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还应提供其他能体现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⑥拟投标安全生产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⑧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为自2024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②供应商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均可重复使用,其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时须体现其姓名、任职等相关信息,若业绩证明资料中未体现姓名、任职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名称、涉及工作范围及参与人员姓名、任职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定。③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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