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第三方审核评测机构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001
二、合同名称: **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第三方审核评测机构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第三方审核评测机构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址: **省**市**县移湖街道16号
联系方式: 0551-****1601
供应商(乙方): ****
地址: **省****科技园铭传路223号1#厂房
联系方式: 0551-****05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高新区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第三方审核评测机构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合同能源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委托成交供应商对节能改造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理。2、节电率及功能性检测:按采购人需求对**县**路灯进行检测,确保节能改造后,路灯照度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15)规定,路灯照明设备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98%,节电率≥50%。3、道路节能改造前,由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对改造前路灯进行用电量计量,记录用电数值和用电时长,计算改造前单位时间耗电量 w1,然后节能改造服务单位进行节能改造,再记录电数值和用电时长,计算改造后单位时间耗电量w2。在同等用电时长、改造后满足国家照度标准的前提下,(w1-w2)/w1即为节电率。此节电率作为节能收益测算依据。4、合同能源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委托成交供应商对产品进行节能监测,如检测节电率≥50%,结合当季度路灯养护情况,根据承诺分配比例支付节能改造服务单位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回报。5、节电率按成交供应商检测的节电率计算。检测标准为:每年四次测试(每季度一次),每季度选取不低于总路数的 1/3 作为检测道路,对比改造前同期用电量计算节电率,日常随机临时检测照度。6、产品质量检测:按采购人需求,对节能产品、电缆线、路灯光源等设备材料的质量、电气安全、节能参数等进行检测。7、节能升级改造建设完成竣工验收时,由成交供应商对实际用电量和综合节电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8、成交供应商依据节能改造前的监测结果对节能改造后的项目进行监测,测试出实际用电量及节电率,每季度出具节能检测报告,并附监控现场的影像资料。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节电率、亮灯率、光照度相关参数及计算方式、施工质量、产品合格证明、产品送检复检等。检测验收标准须符合以下规定: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 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4)《灯具第一部分: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0.1-2015;5)《路灯控制管理系统第一到第四部分》GB/T34923.1-2017至 GB/T34923.4-2017;6)其它国家、地方省市相关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 7)若合同期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则按新文件执行。8)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产品有合格证明,产品送检复检合格。9、除节能升级改造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和每年四次常规监测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的照度、节电率等项目进行监测(次数、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是否出具检测报告,由采购人决定。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58.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县 3.服务方式:现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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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