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8000吨机械零部件、1000套轴瓦总成及20000吨高端精密铸件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机械零部件、1000套轴瓦总成及20000吨高端精密铸件的制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仪征市陈集镇工业集中区中心路6号征用陈集镇工业集中区的土地44.75亩,建设厂房及附属用房28000平方米。购置中频电炉、砂处理系统(砂再生、制芯、落砂)、浇包、抛丸机、打磨机、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略)端精密铸件、8000吨机加工零部件以及1000套轴瓦总成的生产能力。
2、建(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陈集镇工业集中区中心路6号
3、承(略)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略))6幢818室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略)
(1)公众对(略)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公示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