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平遥县全域智慧旅游信息化项目(硬件部分)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关于(略)进行采购,根据财政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略)于2024年1月2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其中:
(1)(略)(软件部分):(略)
(2)(略)(装饰部分、硬件部分、道具部分):(略)
三、公示日期:(略)
四、采购需求论(略)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略)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略)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略)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疑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人及(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信息:
5.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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