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5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略)信息化系统维保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略),在预算保障(略),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一年一签订,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服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略)
3.本项目(略):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5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五、开启
时间:(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略)然人身(略));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略)。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抚顺市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