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为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突破粮食作物农业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加速推动我区小麦、玉米(含制种玉米)产业实现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全程或部分作业环节托管服务,推动全区粮食生产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全面完成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略)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略)服务承接主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并就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主管单位:(略)
3.项目实施单位:(略)
4.项目联系人:高渝波 联系电话:(略)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略),拟实施规模5万亩,其中:小麦1万亩,玉米(含制种)4万亩。主要以开展小麦和玉米(制种玉米)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的托管服务为主。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体,以集中连片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导。
在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服务主体实施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机耕(略)(深耕、深松、播种)+病虫害统防统治(打药)+机械化采收等重点环节。项目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0%。服务主体服务农户合同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三、项目服务承接主体条件
项目承接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主体,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缴纳等正常有效。
2.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略)。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略)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较高,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公司大(中)型农业机械动力装备3台(套)以上。
4.在农民(略),其所提供的(略)。
5.能够接(略)。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跨乡镇开展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6.服务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须是区级以上示范社(包括区级示范社,需出具认定文件),并纳入(略)实施动态管理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含区级)以上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家庭农场。
7.服务主体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账务健全,能够严格执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文本,并建立规范的(略)。(略)会化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申报方式
(一)自愿申报
凡符合申报要求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自愿申请报名,经种植区域所在村委会推荐(略)。
1.经营主体。小麦种植经营主体,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通过验收认定的(略)达到500亩以上的区级以上(含区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经经营主体自(略)备案,纳入项目实施补助范围。
2.服务主体:有意愿开展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供销合作社,经自愿申报、服务区域所在村委会推荐、乡镇审核后报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参加公开遴选。
(二)公开评审
申报结束后,区农村合作经济(略),择优确(略),并将评审结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遴选时间及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2.遴选时间:报名时间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公开评审遴选。
3.报名地点:(略)
4.报名须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承接主体请及时领取《肃州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方案》,按时提交报名申请表和报名资料清单,超过报名时间将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服务主体不予参加报名。
附件:
1.(略)
2.小麦、玉米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申报表
3.服务主体遴选(略)
4.经营主体遴选报名资料清单
(略)
2024年4(略)
附件1:(略)
服 务 组 织 | 名称 | ||||
作业地址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电话 | |||||
人数 | 机械数量(台、套) | ||||
申请内容(计划) | 服务环节 | 面积(亩) | 单价 (元/亩) | 农机具 (台、套) | |
例:(略) | |||||
机防 | |||||
机收 | |||||
机耕 | |||||
(略)+机收+ | |||||
(略)+机收+机耕+ | |||||
合计 | |||||
服务所在村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小麦、玉(略) | |||
年 月 日 | |||
经营主体 | |||
经营地址 | |||
法人 | 电话号码 | ||
经营类别 | 经营面积 | ||
接受社会化 | |||
村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略)
1.(略);
2.营业执(略)(所
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拥有农业机械的佐证资料(农业机械清单(略)
驶证复印件、购机发票、机械铭牌及农业机械图片资料);
4.乡镇人民政府(略)
5.驾驶员身份证(略)
6.办公场所地址、机械厂房(附照片);
7.内部工作人(略)
8.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及获得荣誉材料。
附件4 经营主体遴选报名清单
1.小麦、玉米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主体简介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经营主体信用信息
7.土地来源(流转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8.流转费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