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咸安区贺胜万秀严天申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次)于(略)发布了招标公告,(略)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1室(咸安区银桂路186号5楼)开标,并于(略)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2023年度咸安区贺胜万秀严天申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次)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3年(略)(二次)
2、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略)
最高限价:(略)
工期:(略)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布媒体:(略)
2、公布日期:(略)
四、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小写:(略)
下 浮 率:(略)
项目经理:(略)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略)
履约期限:(略)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略)
2、评标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略)
六、代理服(略):
1、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收费标准的47.8%计取。
2、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咸安经发集团网》http://(略)com/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略)
2.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略),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