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定对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浠水县兰溪镇三泉村永固支堤堤段【桩号永固支堤2+830-3+130(外)平台】迎水侧林木资源采伐收益权,意杨71株,采伐蓄(略),起拍价3.01万元;
注:报名登记时,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午11:00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自行查验拍卖标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5月7日上午11:00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方不(略),由买受方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买受人必须自(略),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采伐;
4.拍卖标的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拍卖标的按约定要求采伐完成并按委托方要求清场完毕后,本公司扣除拍卖佣金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受领拍卖标的(必须先交清拍卖标的款),未按照委托人指定地点将拍卖标的领取完毕,逾期委托人(略)
7.买受人受领拍卖标的后,必须配合委托方在指定的林木采伐区域进行采伐,3日内将拍卖林木全部采伐清场完毕;
8.该拍卖标的委托方只是按现状拍卖收取收益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伐量的,不得再行采伐,退出(略),合同终止,委托方不退还未采伐完余下的林木款;
9.买受人采伐林木、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涉及到林木(略),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1.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88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有限公司一楼
公司电话:(略)
咨询电话:(略)
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略)
户名(出纳会计):(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卡号:**** **** **** **** 677
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中心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