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数字医疗领域各类创新主体在**发展,现公开征集2024年**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储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区注册、纳税、纳统的数字医疗产业相关科技创新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支持推动信息技术(IT)+生物技术(BT)融合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支持产学研用主体联合申报。
二、征集方向
征集方向1: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药物研发
支持内容: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创新药物研发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开展新算法设计及优化、功能预测、基因编辑设计、递送载体构建、自动化高通量筛选等药物创新研发和验证评价。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在**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最高奖励1000万元。
征集方向2: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产品开发
支持内容: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发具备鉴别诊断、性质判定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以及针对临床诊疗需求,实现手术规划和治疗决策等功能的人工智能辅助治疗产品。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产品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较高临床价值,最高奖励500万元。
征集方向3:支持智能化高端医疗装备和医疗器械发展
支持内容1:支持手术机器人、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IVD)产品、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手术治疗及生命支持设备、中医诊疗装备、智能医疗软件等智能化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
(1)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创新或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最高奖励300万元。
(2)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最高奖励100万元。
(3)首次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在**区产业化的医疗器械,奖励500万元。
支持内容2:支持企业或科研机构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对现有高端治疗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或独立软件开发,实现关键工艺优化和性能参数提升。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临床前完成工程化样机研制、独立软件定型并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检报告,奖励200万元。
征集方向4:支持中医药领域数字化
支持内容: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名老中医诊疗思想、中医药辩证逻辑和诊断规律、经典名方和名老中医经验方等内容,开展中医药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形成的中医临床诊疗平台、中医药数字化循证服务平台、中医药研发和验证平台等,根据与中医药专家诊疗结果匹配度,最高奖励500万元。
征集方向5:支持医药健康数据开放应用
支持内容: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医疗数据标准的制定、数据应用先行先试、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依法依规开展医药健康数据相关业务。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达到一定的数据规模、数据质量和应用效果,最高奖励200万元。
征集方向6:支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医药健康管理和服务
支持内容: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领域、药企全生命周期业务、可穿戴设备及健康应用程序(APP)、医疗保险业务等方面,开展各类管理服务。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在实现早筛早诊、精准医疗、加速康复、降低医疗成本等方面,具有显著价值和贡献,最高奖励300万元。
征集方向7: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支持内容:支持医药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集聚创新创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对于申请获得****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局等数字医疗相关项目立项的,按照获批资助额度20%的比例,最高奖励200万元。
征集方向8:支持专业平台建设
支持内容:聚焦数字医疗产业在成果转化、研发生产、注册上市、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共性需求,支持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新药评价、动物实验、检验检测、概念验证、医药供应链、注册申报、知识产权交易及临床训练、辅助教学、医用教学软硬件设备等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
(1)对优先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按照实际建设投入(土地、人力、租赁成本除外)3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平台建设单位最高奖励1000万元。
(2)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专业平台,按照服务**区企业合同额30%的比例,给予平台运营单位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奖励期连续不超过三年。(同一年度内,平台建设**台运营二选一支持)
征集方向9:****园区建设
支持内容: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符合本政策措施支持产业方向的专业集聚载体,包括数字医疗产业园、****中心等,围绕产业需求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技术服务设施、共享公共空间,提供专业产业培育、孵化、加速服务。支持园区运营机构为入驻企业开展创业辅导、场景对接、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运营、产业链融通创新等专业服务。
项目要求及支持额度:
(1****政府部门签订共建协议的集聚载体中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可按照不超过房租(含物业费)费用的50%,连续三年给予房租(含物业费)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且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对搭建共享展厅用于展示智能化高端医疗装备和医疗器械、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新成果新产品的,以及建设公共路演厅、发布厅、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按照展厅、公共服务设施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空间使用成本连续三年给予房租(含物业费)补贴支持,对建设成本的50%给予补贴支持,上述补贴年度合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园区运营机构为入驻企业开展专业服务的,根据上一年服务实施成效,按照服务入驻企业合同额20%的比例,给予园区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一年度内,同一主体三选一支持)
三、申报方式
请填写附件《2024年**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储备项目征集申请表》,并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数字医疗储备项目+征集方向序号+企业名称。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
苏子怡、李鑫
咨询电话:
****3610、****3375
附件:
附.2024年**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储备项目征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