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卫健委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公司)。现先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卫生健康委****停车场****电站,实际利用屋顶面积总共约为260平方米,车位面积为420平方米。项目预算41万元(含税)。
1.2 分包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项目实施地点:**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4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1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市府大道西段618****科技城综合区科创楼410会议室。
5.3本次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市**区市府大道西段618****科技城综合区科创楼410室 |
邮 编:318000 |
联 系 人:林工 |
电 话:(0576)****8057 |
电 子 邮 件:/ |
日 期: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