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长江干流珞璜段库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索引号 ] | (略)Y/(略)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4〕3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5 |
**市**(略) 关于**区长江干流珞璜段库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略)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长江干流珞璜段库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振信司函〔2024〕6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略)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04-(略)。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略)
建设工期:(略)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m;**下河踏步10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983.39万元。其中,工程(略).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96.53万元,基本预备费83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略)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略)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区长江干流珞璜段库岸综合治理工程(略)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略)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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