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王卜庄镇东泗河村村北30亩坑塘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东泗河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市**区王卜庄镇东泗河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王卜庄镇东泗河村村北30亩坑塘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8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发包共计4个坑塘,其中1号坑塘面积14.5亩,2号坑面积4亩,3号坑面积8.5亩,4号坑面积3亩,合计30亩共同发包。 2、承包方若在合同到期前延期养殖鱼类,发包方有权处置,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且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1.5倍承包费的违约金。 3、承包方养殖鱼类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因政策及上级规定不能及时归还情况,承包方应按每年承包费的1.5倍乘以相应时间向发包方交纳坑塘使用费。 4、承包方在生产经营当中如发生各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5、承包期内,承包方只能养殖,不得改变坑塘用途,不得改变地貌,不得动用土方工程,不得压占、破坏土地,不得撂荒,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鱼塘,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6、承包期间,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征用土地,双方必须服从,被征用的土地终止合同,土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养殖鱼补偿费归承包方,发包方按所征用面积向承包方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7、承包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对相邻地块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8、承包方在生产经营期间,需无条件提供具有排水、泄洪、灌溉等功能,上级部门征缴的供排水费由承包方负责。 9、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负责保持坑塘清洁,保持坑塘内及坑塘四周环境卫生,坑塘周边禁止倾倒、堆放垃圾、杂物。 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需同意村东低洼耕地汛期时向坑塘排水防涝。 11、承包方如在承包期限内对该坑塘进行清淤整治,应向发包方递交书面申请,发包方同意后,再进行清淤整治。 12、合同期满后承包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所有不动产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可动附着物由承包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清除标的物,如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3、承包方需按期缴纳承包费,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14、竞价人需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竞价期间保证金不产生利息)。 15、承包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所承包坑塘进行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 16、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受让方条件 | 仅限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527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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