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 | **市**区科华街251号20栋101室(1-9****租赁部位:5021、5022、5023室) | 1,844,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 招标文件的项目内容及需求 | 1.须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 24 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2.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为甲方更换和维修有缺陷的设备,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于有缺陷的硬件设备,乙方应在收到它们的十五天以内修复或更换并返还给甲方。 3.乙方对提供的所有设备整机提供至少叁年的产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保期),质保期以机器正式启用之日起算。 4.质保期内,若本项目所含存储设备和介质发生硬件故障需进行更换时,乙方应免费进行更换,拆下故障存储设备和介质由甲方自行处理,不退回乙方。 | 采购设备的质保期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一年,租赁设备的质保期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三年 | 国家相关标准 | 1,844,7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蓝薪泫、何颖诗、刘震、卢荣俭、邹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 2.42917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一窗通办”桌面一体化采集终端及智慧警务自助设备采购及升级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38.40 | 25.00 | 4.69 | 19.13 | 87.22 | 1 | 1 |
**艾****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6.80 | 2.00 | 4.67 | 30.00 | 53.47 | 2 | 2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8.40 | 2.00 | 4.67 | 19.54 | 44.61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街**路24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6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寺右新马路10号101(中穗商务楼一楼院内)
联系方式:020-****1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黄先生
电 话:020-****1686
****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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