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 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LX2(略)
二、项目名称:
**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 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城关镇子胥大道南淝河大道西城投集团 1 楼
投资回报率: (略)
四、(略):
服务类 |
名称:**县农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 项目(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辉 、 王翠荣 、赵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60000元。代理服务费按(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八、(略)
(一)采购(略)(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略)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略)
3.开标日期:(略)
4.资格能力条件:(略)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略)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略)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略),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略)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略)。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略)
**县财政局:(略)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电子(略)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单位排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