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汉(略)39号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略) |
发布时间: | (略) |
公示信息类型: | (略) |
内容
(略) | 监测编号GR2024HB(略) | |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2号保利蓝海郡C(略) | 转让底价(略)万元 | |
2024-04-24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其他 | ||
2024-04-24 |
10 个工作日 |
是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价款(略):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不放弃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司法机关扣押罚没地下停车位,经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裁定上交国库,现予以处置。车位信息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评估明细表。 2.本项目转让标的成交后由法院出具相关文书,配合买受人办理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变更手续。 3.与本项目标的物有关人员【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受让,不参加受让(略)。 4.本项目转让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挂牌公告截止日前与本公司和执行法院联系。 5.转让标的展示看样的时间:在挂牌公告(略),预约查勘时间。 下载【重大事(略)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略) 2、意(略)(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盛翔评报字(略))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略)。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略),责任自负。 4、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略)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略),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购买资质及过户问题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和物业后慎重决定参与竞买行为。 5、本次转让是以标的资产现状转让,以实(略),如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略)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指定账户。 7、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鄂州市财政专户。 8、转让标的为法院裁定涉案财产,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略)。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应支付的税费由受让方先行垫付,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负责与受让方结算。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到(略))。 9、受让方(略),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
网络竞价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是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略)万元。 |
挂牌截止日17:(略)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指定帐户(以挂牌截止日l7:00前到账为准)。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经黑财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可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应交纳具有定金性质的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4、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罚没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将直接从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 |
鄂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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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略) |
鄂盛翔评报字【(略) |
14.32 |
0 |
光谷联交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周经理 |
(略)、(略) |
法人证明件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复印件文件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受理申请书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交易申请函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略),并对其披露信(略)。(略)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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