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县公安局南宫山(孟石岭交警中队)、孟石岭、四季派出所警营文化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05月11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岚皋县公安局南宫山(孟石岭交警中队)、孟石岭、四季派出所警营文化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岚皋县公安局南宫山(孟石岭交警中队)、孟石岭、四季派出所警营文化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南宫山(孟石岭交警中队)、孟石岭、四季派出所警营文化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3)《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略));(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略));(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略));(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 号);(8)《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11)《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略):
合同包1(岚皋县公安局南宫山(孟石岭交警中队)、孟石岭、四季派出所警营文化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略),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时间:(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
五、开启
时间:****年05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和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至(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南环路中段20号001室),完成缴费并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