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发改投审〔2024〕49号
****关****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民政局:
《关****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第十六届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为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街道东瓜坑福寿街二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福利院进行改造,对院内房间进行装修翻新及完善设施设备,对室外活动空间喷涂防滑地坪漆、**绿化花带、种植花木等,改造后总床位数达到110张。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9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
2024年4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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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的设计、**工程、监理、主要设备没有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审查费、造价咨询费、预备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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