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略)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粤交〔(略)等文件要求,结合“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能监管系统”)的监测数据,现将2024年3月份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略),全市接入智能监管(略)19124辆,其中客运车辆107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238辆,重型货车辆17811辆。车均风险总数3.9次/车月,其中一级风险0.5次/车月,二级风险1.3次/车月,三级风险2.1次/车月。数据不合格的车辆数980辆。
二、各县(市、区)情况
(一)管理指标情况
重型货车风险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阳山县7.87(略),连山市5.9072次/车月,连南瑶族自治县5.15(略)
两客一危车(略)(市、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0.22(略),英德市0.2076次/车月,阳山县0.1625次/车月。
(二)技术指标情况
车辆数(略)(市、区)为:佛冈县车辆数据合格率87.2%,连州市车辆数据合格率92.4%,阳山县车辆数据合格率93.52%。
车辆风险报警附件丢失率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车辆附件丢失率17.05%,连州市车辆附件丢失率11.6%,连山壮族瑶(略).66%。
车辆疑似屏蔽信号运行占比率最高的三个县(市、区)为:清新区疑似屏蔽信号运行占比率:8.67%,清城区疑似屏蔽信号运行占比率:7.32%,阳山县疑似屏蔽信号运行占比率:6.95%。
管理指标和技术指标的其他数据情况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数据质量是开展行业大数据监管分析的基础,目前各县(市、区)普遍存在数据不(略)(包括不上传卫星定位数据、不上传报警数据、不上传报警附件等)。请各县(市、区)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及其设备安装服务单位,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T/GDRTA 001— 2020)等技术规范做好智能监控设备的参数设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上传至智能监管系统。
(二)请各县(市、区)按照粤交〔(略)要求开展第三方监控机构备案工作,加强第三方监控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实际经营情况不满足备案申请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不能履行服务能力的,书面提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在智能监管系统中取消备案;
建立完善工(略)。请各县(市、区)尽快按管理 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并落实定期会议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书面报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三)请各县(市、区)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道(略)进行核实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于当月25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
清远(略)
2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