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堤春晓项目铝合**窗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26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29 09:00
****公司**金堤春晓项目铝合**窗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 | ****515.30 | 合格 | 接收到项目要货时间起一个月内送至现场 |
2 | 河****公司 | ****319.89 | 合格 | 项目通知后50天内交货 |
3 | 开****公司 | ****994.32 | 合格 | 60个工作日内交货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李冲 | - |
2 | 河****公司 | 常春伟 | - |
3 | 开****公司 | 乔丹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河****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开****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10-****8177,邮箱:****@q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工作部,电话:0371-****2975,邮箱:****@qq.com。
上级监管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371-****4199,邮箱****@yeah.net。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7号楼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180****01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010-****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