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
发布日期: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截止时间: (略)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略)就(略)所需沥青混泥土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修、钢结构、电气、给排水等 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83 |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略)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略),相应(略),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略)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略),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略),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万(略)。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略)。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5.6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略),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静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略)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予以无息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略):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略),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略)(原件);
7.1.2被(略)(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略)
8.1招 标 人:(略)
8.2项目地址:(略)
8.3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