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28日10:00举办****(县储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4DG****0005。
2. 产地、年限及数量:**2021年产稻谷150吨。
3. 承储库点及仓号:**储备库0P01号仓。
业务联系人:廖良斌
联系电话:177****6077
4.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可通过“**粮网”(www.****.cn/centerweb/region/CQ)→资料下载→《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路径,填写后加盖公章邮寄****公司,****公司审核盖章后,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5.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8: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2024年4月28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交易中心官网(www.****.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市场”→“ 4月28日**市地方储备粮(**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专场”。
2.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各须交纳保证金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方保证金须在竞价销售交易会开始前2个****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保证金须在提交委托交易清单****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市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不含包装及整理费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如买方有包装以及整理要求,可与卖方协商,费用按照协商一致的标准另行结算。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成交之日起25天内付款完毕,30天内出库完毕。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出库前,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公司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开具《出库通知单》。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公司,****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由于储备仓间存在粮食储存损耗,同一仓间有一个或多个买方时,最后出清粮食的买方按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
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红锦支行
3. 账 号:010********888888
4. 银行行号:321****01032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交易规则详见“**粮网”(www.****.cn/centerweb/region/CQ)《****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 本批次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政策性粮食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3.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出库难、不执行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4.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9777 023-****9283
附件:交易清单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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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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