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282.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会****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7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1282.2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1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B0034 | |||
起始价: | 574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公司****公司(已在**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到 **市建设路518******局402****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到 **市建设路518******局402****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5月17****政府****中心公共**交易大厅(**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残留附着物及建构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场,并在竞得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自行进行施工打围,费用自理。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公司****公司(已在**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四)本宗地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并设定保留底价。根据**金达房****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金达土地评〔2024〕(估)字第55号),拟定****号地块起拍价为5747.00万元。 (四)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00万元。 (五)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及利息,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利息和相关税费。 (五)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六)竞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设路518号
联 系 人: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83****7332
开户单位:******局
开户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29****9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