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专项债
服务银行(略)中标(成交)候选人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略)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专项债服务项目(略)
2.招标(采购)方式:(略)
3.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4.开标日期:(略)
5.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6.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7.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专项债服务银行(略)
8.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9.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10.地址:(略)
11.联系人:(略)
12.联系方式:(略)
13.公告期限:(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财务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图书馆515室,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纪委办公室(图书馆306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投标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事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各招投标环节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略)纪委办公室(图书馆306室)举报。
举报电话:(略) 举报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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