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2、项目地点:**省**市**区仙女镇**路301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仙女镇**路301号,建成后进行环境检测、环境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达接管标准的润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室清洗废****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溶液配制废液、第一遍清洗废液作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实验室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经“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单位边界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氨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相关标准。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遵循“**化、减量化、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7、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网页在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334
电子邮箱:****@163.com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