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政府委托****对**县桐木镇大蚕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桐木镇大蚕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桐木镇大蚕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采购内容为**县桐木镇大蚕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均包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直至完工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的验收标准,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监理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批准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满足****协会颁发的总监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等两个条件之一,且专业均为水工建筑专业;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监理服务单位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五楼。
报名结束后,由****对监理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监理单位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监理服务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十、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县秀水路37号。
联系人:李生理,电话:0772-****356。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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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