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略)21〕61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桐木镇大蚕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略)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均包含质量控制、(略)
承包方式:(略)
工期要求:(略)
工程(略):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的验收标准,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
(略)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桂财采〔(略)19〕72号)。
六、监理单位报(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批准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满足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等两个条件之一,且专业均为水工建筑专业;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略)
(五)评标方法采用(略)。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现场踏勘,监理服务单位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八、报名时间
(略)24年4月26日起至(略)24年4月30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五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监理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监理单位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监理服务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略))。
十、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一(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略)gov.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李生理,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略)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略)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