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2-06-02 15: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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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天科院环境科技****公司编制的《****通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专家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结论
项目位于**市**河入**,隧道北岸接**片区,**接鹿回头南边海路,起点位于北岸胜利路和建港路,沿建港路下穿**河入**,于南边海路东西两侧接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隧道工程、建筑工程、地面道路附属工程等,项目工程总长度4335.96m,其中隧道3795.98m,接线道路长度539.98m。
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二、项目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船舶废水排放应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生产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施工期扬尘颗粒物、施工器械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施工期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排放限值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固废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版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三、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应统一收集上岸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应使用已编码登记和尾气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封闭、遮挡、喷淋等措施,防止和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施工期大气污染降到最低。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和敏感时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四)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施工期船舶、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等相关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防止营运期船舶交通事故引发溢油等环境污染问题。
(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切实落实好《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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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规划局、市林业局、****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管理处、**海警局、**海事局、****分局、天科院环境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