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固态电池****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京密北四街****总院**基地4号楼1层和4层的部分区域
公示时间:2024-04-26至2024-05-06
受理时间:2024-04-19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房****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建筑面积104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本项目拟利用自有资金购置相关设备34台/套,用于固态电池、固态电解质和正极材料的研发和试制。项目年研发正极材料459.87kg,硫化物固态电解质99.7kg,固态电池2000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实验室产生的颗粒物经过通风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7m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配液过程中产生的氨气通过通风橱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由楼顶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密闭集气装置收集,经冷凝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废水:本项目第3-4遍实验容器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公共防渗化粪池,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结构,对设备合理布局,对振动较大、噪音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装置。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李秉鑫
联系电话:138****3207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慧博(**)国际****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400
邮寄地址:****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2085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0650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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