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省**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LXGT[(略) | 向**路北侧、地表水厂东侧 | 34.18 | 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 ≤1.0 | ≤30% | ≥35% | 50 | 674 | 674 10 |
[特(略):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国境(略)买活动。竞买人只允许单(略),不允(略)。
申请人可于****年4月23日至****年5月13日17时前到**县公共**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1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略)。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县公共**交易中心,拍卖时间:(略)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略),有意竞买者(略)。
(二)竞得人在竞(略),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土地交付后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略)
户名:(略)
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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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