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1-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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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开管环审〔2024〕23号
项目代码:****
关****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你公司报送的《****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在**美境****公司对《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投资8.3亿元,选址位于朴席镇****侧、横四**侧、兴席路西侧、纵二路东侧,建设一座6万m3/d****处理厂。生态缓冲区位于八里镇春江路以南、马港河路以西、****公司贴临。本项目已列入《**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扬府办发〔2023〕15号)“**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中。****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编制的《报告书》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区发展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报告书》中各项环保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厂设计规模为6.0万m3/d,采用“调节池+**度沉淀池1#+复合生物强化A池+复合生物强化O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度沉淀池2#+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氧化池+磁混凝池+消毒监督池”的主体处理工艺,经过主体工艺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其中氟化物达到1.3mg/L标准、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0.2mg/L),再生水回用率30%,70%的出水(4.2万m3/d)进入生态缓冲区,生态缓冲区尾水排入春江河,经卞港河最终汇入长江。再生水回用于企业生产、城市杂用水等。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在春江河,****处理厂排污口合并一处,排污口类型为工业排污口,以管道输送、明渠方式入河。目前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已经扬开管环审〔2024〕15号文审批。污水收集管网实行“一企一管”,对接管工业企业污水防治进行个体精细化监管,针对存在超标的企业采取停排或者限排措施。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主体工艺出水口、排放口均安装流量计、COD、氨氮在线监测设施,在主体工艺出水口、排放口还安装总氮、总磷、氟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实时视频监控,以实现对进出水水质的在线监控。达到回用水标准的出水,通过敷设中****开发区内中水回用企业等。本项目接管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其中氟化物达到1.3mg/L标准、总磷达到0.2mg/L标准。回用水水质参考《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二沉池、调节池、**度沉淀池、复合生物强化AO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污泥调理池、污泥滤液池等废气密闭收集,污泥脱水机房废气负压抽吸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碱喷淋+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接入该处理装置一并处理。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水厂的环境与生产运行管理,以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本项目污水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标准及表6二级标准,储罐呼吸废气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局,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南侧敏感点噪声值叠加背景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危废包装、容器和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等有关要求张贴标识。通过“**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及进出在线检测产生的废液、废催化剂、除臭装置填料、废滤布、生态缓冲区枯萎植物、废滤料、废机油、废抹布及生活垃圾等。本项目污泥先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在“三同时”验收**行危险特性鉴别;压滤脱水后的污泥暂存于脱水机房,化验及检测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废抹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除臭装置填料、枯萎植物、废滤料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避免事故发生,杜绝事故排放;****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以及企业员工对于处理应急突发事故的培训,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防护工作。设置事故应急池及调节池,用于暂存事故状态下未处理的达标的废水,避免未达标废水外排。根据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需要,配备消防、堵漏、通讯、交通、工具、应急照明、防护、急救等各类所需应急抢险装备器材。建立健全厂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应急物资、设备性能完好,随时备用。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项目分别以厂区污水处理区域(包括综**池1#、二沉池及提升水池、危废库、综**池2#、双氧水罐区、药剂罐区、综**池3#等)、污泥脱水机房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学校、医院、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七)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对厂区内污水处理、废气治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相关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六、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八、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九、****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切实采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审。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市****执法局、****开发区****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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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