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法**:传承红军“四渡**”精神 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党课制作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法院
《泸法**:传承红军“四渡**”精神 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党课制作服务项目比选
邀请公告
****法院将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泸法**:传承红军“四渡**”精神 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党课制作服务项目供应商,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泸法**:传承红军“四渡**”精神 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党课制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预算:40000元
(四)项目简介
采取“串讲+情景演绎”的方式制作《泸法**:传承红军“四渡**”精神 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党课。
二、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低价法,即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照报价进行评选,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到****(**市**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1109室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合格的参与供应商即可在现场领取该项目比选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报名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参与银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1份(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出具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备注: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向比选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畅通及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比选文件售价
本次比选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
接收地点:****1112室(**市**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
比选会议时间:2023年4月29日10:00。
比选会议地点:****1112室(**市**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0-****221
邮 编:646000
****法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