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四)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最近几天投标人对同一个问题电话咨询较多,现对**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统一回复如下:
该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均按****年04月10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二)附件“澄清文件(投标工具版)”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26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四)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最近几天投标人对同一个问题电话咨询较多,现对**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统一回复如下:
该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均按****年04月10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二)附件“澄清文件(投标工具版)”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26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四)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最近几天投标人对同一个问题电话咨询较多,现对**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统一回复如下:
该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均按****年04月10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二)附件“澄清文件(投标工具版)”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26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三)
编号:****-1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1标段)澄清公告如下:
因其他原因,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第2.1.3条款评审因素“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评审标准中“第4列(数量)”字样修改为“第6列(数量)”字样。其他不变。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17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三)
编号:****-2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2标段)澄清公告如下:
因其他原因,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第2.1.3条款评审因素“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评审标准中“第4列(数量)”字样修改为“第6列(数量)”字样。其他不变。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17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三)
编号:****-3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3标段)澄清公告如下:
因其他原因,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第2.1.3条款评审因素“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评审标准中“第4列(数量)”字样修改为“第6列(数量)”字样。其他不变。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17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二)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如下:
因该项目在制作招标文件过程中选择评标办法有误,现已重新制作“投标工具版”,请各投标人以本公告附件“澄清文件(投标工具版)”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10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编号:****-1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1标段)澄清公告如下:
一、 该项目外网招标公告中第2.5条款“建设地点”、第2.6条款“建设规模”、第11.1条款“联系人及电 话”相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为准。
二、****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第十项“其他材料”中仅放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此项勿放其他资料。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9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编号:****-3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3标段)澄清公告如下:
一、 该项目外网招标公告中第2.5条款“建设地点”、第2.6条款“建设规模”、第11.1条款“联系人及电 话”相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为准。
二、****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第十项“其他材料”中仅放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此项勿放其他资料。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9日
原项目名称:**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04-08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编号:****-2
各潜在投标人:
**县乐桥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金桥、檀巷、桂元、乐桥、**、大化村、陡岗、老院社区)施工招标(2标段)澄清公告如下:
一、 该项目外网招标公告中第2.5条款“建设地点”、第2.6条款“建设规模”、第11.1条款“联系人及电 话”相应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相应内容为准。
二、****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第十项“其他材料”中仅放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此项勿放其他资料。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