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德管道有限公司废气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26
项目名称 | ****废气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长**画溪街道长桥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钱洪昌 |
联系人 | 钱洪昌 | 联系电话 | 180****6660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5-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技改项目总投资30万元,选址于长**画溪街道长桥村,在原址对企业进行废气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针对挤出、成型废气,由环评审批的收集后经水喷淋 光催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提升改造为水喷淋 干式过滤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6号),本项目配备废气处理设施,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0、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中的“全部”,因此环评类别为登记表。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针对挤出、成型废气,由环评审批的收集后经水喷淋 光催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提升改造为水喷淋 干式过滤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化粪池预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经自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原环评审批的不变,新增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要求生产过程中加强厂房的密闭性,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 ||
承诺:**** 钱洪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钱洪昌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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