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以甬农复【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上级补助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招标人为 (略),招标代理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略),涉及鹤浦镇后龙头村、湾塘村、鹤南村共3个行政村;
2.2工程造价:(略)
2.3项目规模:本次建设项目总面积810亩,其中后龙头村217亩、湾塘村328亩、鹤南村265亩;
2.4招标范围:甬农复[2024]18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象山县丹西街道等14个乡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范围内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其中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拆建进水渠2355m、新建进排水渠169m、拆建进排水渠1001m、新建排水沟906m、拆建排水沟1782m、维修排水沟82m、埋设涵管50m;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维修生产路1522m、维修机耕路 2043m、新建机耕坡15个,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5工期要求:(略)
2.6质量要求:(略)
2.7安全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略)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下同),登 陆 宁 波 市 象 山 县 基 层 小 型 平 台(https://(略)com/web/home)下同)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略)com/web/home)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4.3交易(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https://(略)gov.cn:7090/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略)com/web/hom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点:(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略)7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略)时00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略)7时00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7日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