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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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2024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 2.招标编号:**** 3.工程概况:新修16公分厚C25水泥砼农村道路218435平方米; 4.计划投资金额:施工标段:3199.281223万元;监理标段:30万元 5.项目地点:**县境内; 7.工期:一标段:60 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8.质量要求: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9.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10.标段划分:共计二个标段; 一标段:新修16公分厚C25水泥砼农村道路218435平方米; 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提供本单位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查询方式; 5.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6.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者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6.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者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投多个标段的以顺序靠前的标段为准,靠后的标段为无效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需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00分(**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交易中心三楼(**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宏泰大厦三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宏泰大厦三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3616 地址:****广场西路52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袁女士 联系电话:185****0106 地址:**市管**陇**里15号24号楼4单元1层37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或咨询服务的,但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程序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 、施工组织设计 (6) 、项目管理机构 (7) 、资格审查资料 (8) 、服务承诺书 (9)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根据第六章编制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要求企业无亏损,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只需在投标截止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开标程序 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3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4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5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按照第四章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的通知制定本项目的“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 1.2. 项目建设单位 **** 1.3. 建设地点 :**县 1.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修16公分厚C25水泥砼农村道路218435平方米; 1.5. 项目投资估算:3299.281223万元 二、项目工作步骤 项目实施前召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提交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在市级以上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对定标候选人核查→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 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已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等情况的调研,经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四、业主评委的选取 业主评委的选取工作已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 五、定标方案 (一)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定标,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二)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通过抽取(摇号)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纳入招标人“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本次会议确定了业****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组长1名,成员2名),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核查内容 在定标会议前,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者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行贿罪-打开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④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 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人员信息等; ⑦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业绩; ⑧企业信用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按期完工情况、人员配置履约情况等; ⑨方案:项目施工方案及对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绿色节能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是否合理和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应用在本项目中,配备的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及配套服务等完整性、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及**县公管办,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注:核查内容所需资料附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视为核查不通过。 (五)定标程序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定标候选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可以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向邮箱(****@163.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选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 1 个代码球,随机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确定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六)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为 3 日。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七)定标后结果处置 (1)随机选取的中标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其他问题后即确定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一: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交易中心举办的“ (项目名称)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专用合同 注: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在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在附件中下载) (在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在附件中下载)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施工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注:1、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中标价=投标总价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单位职工身份证明(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电子保函扫描件。 备注:扫描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 (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注:此页为扫描件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2)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6) 工期保证措施 (7) 拟投入**配备计划 (8)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12) 风险管控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清晰扫描件,安全员须另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三:拟投入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1.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2.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备注:扫描件需盖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人须出具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四)近年完成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汇总表 (企业业绩)
附件1 近年完成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情况表(企业业绩)
备注:本表后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等的清晰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附件2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的清晰扫描件,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详见附件一)。 2、信用要求 3.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5、 投标人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格式自拟)。 6、**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承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承诺: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从中标人工程款中先予划支。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