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相关要求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征集2023-2024年度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的公告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参与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培训机构涵盖范围
申报培训机构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基地、****基地、****中心、****工作室等多种类型;培训专业覆盖通用技能和高新技术等多种方向。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签约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就业创业科申报(地址:**市**大厦6楼)。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存档):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等。并填写《**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
四、受理核实
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我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核实后确定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完成后,择优选取部分机构按照实际需求签约并逐级报****事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五、签约后相关职责
培训机构签约后,作为**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按要求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主动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按规定确定培训收费标准及享受退役军人培训专项补贴,并负责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推荐就业。
六、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75-****017。
特此公告。
附件:**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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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