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海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技术评估项目】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技术评估项目】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2024-04-30 17:30 ,在广****超市为****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
采购项目名称
**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技术评估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98,500.00元)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厅 **省河长办关于做好2021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331号)、《****环境局 **市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汕环函〔2021〕62号)、《****环境局 **市河长办关于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的函》(汕环函〔2021〕1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前期“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优化一批”的原则,我县对174个问题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整治台账,完成问题排污口整治,开展**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技术评估,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服务时限说明
2024年4月-2024年8月
服务金额
¥98,500.00元
金额说明
按****编制的《**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技术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内容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包含在总价中。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下载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中环(广****公司,**科飞****公司
选取理由
根据《广****超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分局按要求邀请了**科飞****公司、中环(广****公司、****参与报名,通过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直接选取综合评分最高单位为中标单位。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4-30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技术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pdf
广****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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