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烟台海阳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EPC)项目更正公告
******省****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EPC)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EPC)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付款方式:施工费用付款方式:本项目需依据**市财政部门确认的《结算审查报告书》确定的工程定案价值,确定最终施工款。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预算指标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施工总费用10%的预付款;剩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付款,施工进度到50%时支付40%工程款;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终验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待工程竣工终验结束三年后支付剩余5%;中标方须于招标方每次付款前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正规发票,中标方未提供发票的,招标方可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陆佰捌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900.00元),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总采购费用的95%,即陆佰肆拾玖万伍仟零伍拾伍元整(¥****055.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055.00元)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时00分(**时间) 现修改为:付款方式:本项目需依据**市财政部门确认的《结算审查报告书》确定的工程定案价值,确定最终施工款。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预算指标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费用10%的预付款;剩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付款,施工进度到50%时支付到合同总价的40%;工程竣工终验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总值的95%;余款待工程竣工终验结束三年后支付结算总值的剩余款;中标方须于招标方每次付款前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正规发票,中标方未提供发票的,招标方可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财政部门依据审核后施工图进行预算审核,审核后预算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陆佰捌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9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900.00元)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 时 00 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 时 00 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82号 联系方式:053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只楚路93号二楼 联系方式:0535-****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 联系方式:0535-****512 更正公告.pdf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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