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302高黄路灵璧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K18+660~K37+285)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市****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302高黄路灵璧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K18+660~K37+285) (项目编号:EP-LBGC(略)) 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自(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安防工程、安全提升工程等安全防护项目施工业绩”修改为“自(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安防工程、安全提升工程等安全防护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得低于180万元也予以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自(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安防工程、安全提升工程等安全防护项目施工业绩”修改为“自(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安防工程、安全提升工程等安全防护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部分的金额不得低于180万元也予以认可)”。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略),如招标文件与(略),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