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索 引 号 | FZ(略)024-****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自然(略) | 生成日期 | (略) |
标题 | 关于“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蓝泽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具体调整情况为:区间道路范围对应的地下室防火分区三的66个普通车位调整为66个机械车位,防火分区。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依据《福建省实施 》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图:(略)。 |
关于“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福州蓝泽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于****年4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
为进一步优化设(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地下停车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区间道路范围对应的地下室防火分区三的66个普通车位调整为66个机械车位,防火分区一、(略),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详见附图)。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及《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商品型安置房浦兴新苑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略)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略))。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略)。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略)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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