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202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意见的公告
公告〔2024〕25号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函〔2024〕37号)要求,我厅对2018年发布并实施满5年的2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经第6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
一、《气膜薄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等9项标准继续有效,标准再版印刷时,在封面和扉页的标准编号****标记。
二、《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应用技术标准》等6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三、《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等10项标准修订,列入202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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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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