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凌笪镇联网路建设工程(上汤路、余梅路、下矿路)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县凌笪镇联网路建设工程(上汤路、余梅路、下矿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飞鲤镇振飞路105号
成交金额:****256.66元
评审报价:****256.66元
评审总得分:57.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县凌笪镇联网路建设工程(上汤路、余梅路、下矿路) 施工范围:**总长1.902KM、路基宽5.5m、路面宽4.5m的三段水泥混凝土道路,其中上汤路长0.495 KM、余梅路长0.618 KM、下矿路长0.789 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床开挖及碾压、级配碎石基础、混凝土路面和防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磊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8239 |
五、评审专家名单:武道云(组长)、张洪、凃晴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27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镇北港**15-3商铺,联系电话:187****565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953 地址:****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凌笪乡兴凌北路
联系方式:刘永君 056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北港**15-3商铺
联系方式:胡工 187****5656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君
电 话:0563-****762
十、附件
1、2024 年**县凌笪镇联网路建设工程(上汤路、余梅路、下矿路)《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