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度监理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略),现委托(略)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略)****-****年度监理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2 项目编号:(略)
2.3 招标范围:承担(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下(不含本数)的监理项目。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和配合服务工作。具体项目的监理服务内容以单项监理合同中约定为准。
2.4 服务期限:(略)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入围家数:(略)
2.7 标段划分:(略)
2.8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略),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需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略)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且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略)来承担过市政工程、房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各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合同协议书、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相应合同价的3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简称)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略)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
3.5 其他要求:
3.5.1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略)(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3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后由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3.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略)(至少包括****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5 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时00分至(略)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略)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略)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略)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