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死亡犬只焚烧费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治安总队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6日 14:32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星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4532 | ||
采购单位 | ****治安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彭浦**宁路11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敏 021-****50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曹星辰 021-****4532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治安总队
项目名称:2024年死亡犬只焚烧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单价不超过2元/公斤
2、为采购方提供有偿处理死亡无证犬的服务;
3、对采购方送达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应及时接收登记,并开具接收单;
4、收到采购方支付的费用后需开具相关凭证;
5、采购方将其在经营场所内所出现的经符合防疫要求的密封包装或容器处理后的死亡无证犬送至中标商处作无害化处理并确保沿途无渗漏现象,并按要求包装;
6、采购方将确保送至中标方处理的死亡无证犬均为其在经营场所内,无其他动物、动物产品或其他医疗废弃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动物养殖场(户)、动物隔离场所的病死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组织统一收集,并****处理场所集中处理。前款以外的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动物诊疗等单位,应当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处理场所,委托其进行处理。****处理场****政府统一规划。”****政府****村委官方网站(http://nyncw.****.cn),****(地址:**市**区浦卫公路4088弄50号),****政府统一规划的、唯一提供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的专业机构。据此,拟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浦卫公路4088弄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
朱智甲 东华大学
陈纪荣 ****法院
冯劲梅 ****大学
王文 上****发展中心
陈爱林 ****中心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治安总队
地址:**市**区彭浦**宁路1133号
联系方式:胡敏 021-****506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曹星辰 021-****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