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评估报告》及省林业局批复,对**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对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量、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等进一步科学优化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山风景名胜区的特殊特性、总体规划修编的专业性、**联动的特殊性以及规划赋予的要求性,**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需要了解风景名胜区、理解景区总体规划编制以及熟悉**山风景名胜区历史、人文的高水平编制团队。
****是一所具有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市政设计甲级、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省级较大的综合型设计研究咨询机构,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研究在全省处于领先,同时有着大量丰富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经验,全省已编制的风景名胜区规划项目大部分为****编制。同时,****先后承担了《**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和《**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年)实施评估报告》等项目,基础资料齐全,****风景区情况较为熟悉。另外,总体规划报审程序复杂、审批级别高、规划成果内容专业性强,委托该院实施**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可以节省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时间,保证规划成果质量。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是****。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36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市**山路112号
联系电话:139****730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梅城镇潜阳路358号
联系电话:0556-****87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地址:**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街1号楼
联系电话:0556-****06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1.2 M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