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批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发界12间商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 | 单位 | 用途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人保证金 (万元) |
1 | 发界12间商铺 | 发界街(略) | 336.96 | 12(间) | 商业 | 156.69 | 16 |
注:以上拍卖标的物依其现状(实物现状及权属现状)进行拍卖,(略)使用现状、权属现状等现实状况。竞买人应实地查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略),责任自负。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
竞买人属于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的,报名须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略)(授权委托的须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提交二份并加盖公章。
竞买人属于自然人的,报名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2、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提交二份。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略)6时30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造成不能参加竞买活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正式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选择“**市”免费获取拍卖正式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4月26日至****年5月9日16时3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选择“**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9日16时30分。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且资格审查合格,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才能参与网上竞价。
六、本次拍卖活动定于(略)0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选择“**市”进行。
七、竞(略):
(一)办理数字证书:
1.现场办理:竞买人应持相关证照到**市昭阳区**路北侧**“市民之家”二楼大厅东区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网上办事→CA办理→**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如需邮寄提交申请完成后联系孔女士办理邮寄。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略),24小时客服热线:400-(略)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略)(CA),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注:**市办理的(略)(CA)不能对接),须进入*(略),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三)数字证书(CA)的操作使用技术,谨慎、准确、及时竞价参见拍卖正式文件“电子竞价规则”。
八、公告日期:(略)
九、网上拍卖时间:(略)
十、拍卖观摩地点:(略)
十一、缴纳保证金
(一)保证金采用线下缴纳,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缴纳人名称需与竞卖人名称一致,若缴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不一致的,以缴纳人为准。
(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银行不(略),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责任由(略)),缴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为成交价款,未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原账户不计利息退还。
(四)缴纳形式: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五)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注意:(保证金缴纳需备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间商铺的竞买保证金,联系电话:1XXXXXXXXXX。)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买活动。
十二、竞买资格确认
(一)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期内提交相关申请文件(资质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后发放审查结果通知书。(注: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提交,逾期将无法确认资格,由委托方审核(略),竞买申请人须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导致无法参与竞拍的,视为竞(略)。)
(二)经审查买受人在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国有产权交易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交易信用体系。
十三、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卖人为买受人(电子竞价规则(略))。
十四、签订成(略)
网上拍卖活动结束后,买受人于(略)1时30分前法人单位需携带(1)【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2)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往**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五、公告未尽事宜
本公告发布于**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其他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六、特别说明
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办理完交割手续后出租中的商铺(其中1间)租金由买受人按照原合同租金约定收取,其他条款按照原合同履行,成交标的物于(略)付买受人;其余11间未出租的商铺15个工作日内移交。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略)
附件列表:
1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盘活资产12间商铺公开拍卖公告.pdf |
2 |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盘活资产12间商铺公开拍卖会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