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仓库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工业园北面
项目概况:****仓库扩建项目位于**市****工业园北面,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946.66m2,扩建3栋单层甲类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1500m2,1500m2和946.66m2,高度均为6.2m,主要用于储存原料和产品,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为76460.58,总建筑面积为41107.19m2。本次扩建劳动定员3人,从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不新增。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额占工程总投资额12.5%主要从事树脂、涂料加工生产及销售,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树脂产品16300t/a,涂料产品65700t/a,涂装展示品300件/年。本扩建项目拟**3栋单层甲类仓库,主要用于储存原料和产品,原项目员工共约170人,均在厂内就餐,其中150人在厂内住宿,年生产340天,一天二班,每班生产8小时。
项目由******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分局于2020年4月23日以佛明环函[2020]60号《****环境局关于****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审批。佛****成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并委托****于2024年1月16日、1月17日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于2024年3月24日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下载百川验收报告****0426_1.pdf
下载百川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