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城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04-17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4年04月17日将**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7日-2024年04月2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369 传 真: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项目名称 | **区海坪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乾辰****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区海坪街道海坪村长山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04度45分50.991秒,纬度26度28分10.689秒,建设单位为****,**占地面积28300m2,**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旱地、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开采标高+2297m~+2179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由36个拐点坐标圈定,设计保有**量180.76万m3(484.44万t),设计利用**储量408.72万t,设计可采**量388.28万t,回采率95%。项目采用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设计采用绳锯切割落矿,不进行爆破作业,不设置柴油储罐,挖掘机和装载机机械铲装,自卸式汽车运输。本项目矿山开采出的大块石直接销售(不涉及破碎及后续制砂工序),采矿证号为C520********171****6216,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至2030年1月,服务年限为6年,生产规模为80万t/年(折合为32万m3/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先行建设环保设施。 施工期间沉淀池、排水沟、水池等建设及车辆冲洗时产生生产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SS,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容积5m3)沉淀后回用做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无废水外排;项目施工期工人均来自周边村寨居民,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标准用于绿化或农灌使用。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装修废气。 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施工材料应统一堆放,在厂区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进出厂区施工场地的车辆的车身和车轮进行清洗;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施工期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施工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作业路段,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确保其他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设备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采取较先进、噪声较低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开工,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地块边界,并对设备定期保养,规范操作,坚持文明施工,尽量降低人为噪声(如鸣笛、敲击等)的不良影响;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尽量避免交通堵塞,,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在22:00~6:00、12:00~14:00期间应停止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土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主要来自设备安装、场地平整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政府****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项目涉及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堆料场,初期雨水沉淀池,淋滤水池建设,需要进行部分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部分可用于回填、路基平整、建路、工程绿化等,及时将开挖的土方回填、压实,并采取雨天覆盖等相应措施;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细化分类要求及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将改变用地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施工期**道路、进场道路及排水沟的建设使原有林地向其他用地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表植被生长;施工期对陆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现场及其他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土石方开挖等施工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对区域内的动物的影响;随着施工作业的进行,施工机械扰动,植被受损,地表结皮被破坏,在大雨或大风情况下,会加剧水土流失。 在施工期间,避免施工场地长时间大面积裸露,要求采取滚动施工,将植被恢复与土木工程施工结合起来,加强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均要进行土地平整、耕翻疏松;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培训,不乱丢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不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等;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尤其注意在临近基本农田侧。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劳动定员20人,厂区内设置食宿,年工作日按300天计,实行1班制,单班8小时计。运营期降尘洒水全部挥发损耗,钻孔用水经石料吸收,不产生钻孔废水,设备冷却水全部消耗;项目主要废水为车辆冲洗废水、采区初期雨水、采区淋溶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面积较大,且开采时间较长,裸露地表在下雨季节会产生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工业场地设置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60m3),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15分钟后的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入**外边沟。露天采场矿坑积水为降雨季节雨水冲刷采场形成的淋滤水,采区设置1个淋溶水收集池(容积为105m3)沉淀后回用于抑尘用水。矿山车辆运输进出厂界需要进行车辆冲洗,防止泥沙带入外环境道路,车辆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1座,容积2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如厕、洗手、食堂等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过1m3的隔油池预处理)排入改良式化粪池(**1座,容积32m3)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标准用于绿化或农灌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矿山设计采用绳锯切割落矿,不进行爆破作业,无爆破粉尘;不涉及后续的破碎制砂工序,无破碎、筛分等生产车间及粉尘;不设置排土场,无排土场风力扬尘;不涉及皮带运输,无皮带运输粉尘。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矿山表土剥离过程产生的粉尘、采掘扬尘、凿岩钻孔扬尘、道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成品砂石堆存库房扬尘、露采区粉尘、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及食堂油烟。 项目在表土剥离过程中粉尘采取洒水喷雾除尘措施,凿岩钻孔采用使用带捕尘装置的钻机穿孔、凿岩设备和湿式凿岩,降低钻孔粉尘产生量,采掘扬尘通过高压喷雾降尘系统等措施进行洒水降尘;露采区较为空旷,开采时进行洒水降尘,及时对裸露开采区进行覆盖和覆土生态恢复;产品堆场设置为半封闭式储存,并在半封闭厂房内料堆和装卸外售时的每个产尘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进行围挡和编制覆盖,砂石装卸扬尘经过高压喷雾降尘系统等措施;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厂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并对车辆加盖篷布进行封闭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严格规范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将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机械设备尾气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厨房设置1套油烟净化系统,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声环境 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交通运输噪声。 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移动式的隔声房,一方面减少噪声向外界的扩散,同时也有利于移动;采用湿式钻孔,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噪声的产生强度。通过对矿山运输公路的维护和保养,减少车辆装载量,控制运输噪声,同时对矿石装卸过程、运输车辆等通过加强管理,在敏感区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剥离的表土与废石、沉淀池泥沙、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底泥、浮油含油抹布等劳保用品。 本项目矿山周边均为基本农田及林地,设置排土场困难,生产运行期间剥离的表土全****砂石厂(2021年4月12****生态环境局关于《****砂石场年产110万吨砂石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水表审〔2021〕12号),排土场占地面积2300m2,堆放高度约为5m,堆放量为1.15万m3,采取边开采边复垦工艺,总填方量为37.08万m3;本项目剥离方量1.16324万m3,能够完全回用)整合关闭的矿山堆放,后****砂石厂矿山复垦使用;废石用于项目填补工业场地、道路等,后期用于台阶复绿。洗车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溶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50m3****建材厂进行处理。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其储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3),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隔油沉淀池底泥、浮油收集桶收集后交给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清运处理,需做好餐厨垃圾登记管理台账;含油废弃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内容,与生活垃圾一起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危废暂存间、隔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用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或2mm厚其他人工材料,保证渗透系数≤10-10cm/s;改良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开采区淋溶水收集池、车辆冲洗水沉淀池等为一般防渗,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办公、堆料区、配电房为简单防渗,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一般的地面硬化。 7.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开采的过程中,会引起区域内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物种多样性减少和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及时减轻因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建设单位指定的排土场妥善堆存,不在**堆存;采场根据“宜林则林,宜农则农”的原则进行土地复垦,采取种草与栽植灌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采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疏排大气降水,减少采场内大气降水汇入量,在采场内地势最低处设置沉淀池,采场内大气降水经沉淀后用于晴天采场防尘洒水,服务期满后应暂时保留**排水沟及沉淀池以减轻水土流失影,在场地内坡度较大区域修建堡坎,使土地平整以减少水土流失。 (三)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 闭矿期项目建设和运营期所占用的土地应予以土地复垦,矿山闭矿后,将复垦区复垦为旱地及林地。为了遏制水土流失,同时保护、恢复、补偿生态系统,保障水土**持续利用,建设单位应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计划,采取积极可靠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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