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园壹号小区消防维修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公园壹号小区消防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县公园壹号小区消防维修项目。
1.2工程地点:**县公园壹号小区。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县公园壹号小区消防维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交接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4最高投标限价:119.32万元
1.5质量标准:合格。(中标人负责消防设施通过相关部门消防评估,维修过程中造成的花坛、绿化、道路、管道等损坏,工程完工时需恢复原状。)
1.6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结论付至8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按审计结论结清工程款。
3.2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乙方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6.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4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七、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发布媒体:****政府网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领取方式:微信发送。
九、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时间,节假日不休)。
9.2 投标报名地点:****(**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9.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4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7909(微信)
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园****小组
地 址:**县公园壹号小区
联 系 人:盛彬
联系电话:137****30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5258